北京房地产业协会 北京房地产业协会成立于1986年,已历时五届,五届房协于2006年2月完成换届,选举产生了以第十届北京市政协常委、原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王文英同志为会长的第五届领导班子。本协会是由在京从事房地产开发和房屋经营管理、房屋拆迁、建筑装修装饰、房地产测绘及房地产法律咨询服务、新闻报导等企事业单位组成的全市性行业组织,是经北京市社会团体行政主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36号)和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本市行业协会发展和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京办发[2006]22号)文件精神,北京房协多年来开展了以“为维护会员和行业利益,为会员和政府、为社会提供服务”为宗旨的多种形式的活动,受到政府和广大企业的欢迎。截至到2007年9月,共有会员542家(单位会员507家,个人会员35名)。
北京房协成立20多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各项活动,取得了一定成绩。曾先后被评为全国和北京的先进行业协会。今后将按照北京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促进本市行业协会发展和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要求,继续总结经验,做好工作。北京房协热情欢迎房地产行业的同仁们,积极加入到协会的行列中来,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首都房地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多做贡献。
协会职能:
一、代表房地产行业参与政府有关行业规划、行业改革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发挥行业代表职能
在政府出台有关政策前后,深入企业开展调查研究,倾听企业呼声,积极向政府及其部门反映企业诉求,提出建议;
二、依法或经政府授权、委托开展行业活动、发挥行业管理职能
依法或经政府授权、委托开展行业统计;进行企业资质审查和认定,出具公信证明;参与或承担制订、修订有关行业准入条件或行业标准、产品标准;组织或参与行业专业技术职称考核和评审。
三、加强行业自律 发挥自律职能
行业协会担负着实施行业自律的重要职责。围绕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行业行为,建立健全各项自律性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行行业职业道德准则,大力推进行业诚信建设。
四、切实履行好服务企业的宗旨发挥服务职能
行业协会具有代表本行业企业利益的重要职能,必须切实做好为企业服务的工作。
1、依照有关规定,创办报刊和网站,汇集国内外房地产经济和市场信息,编辑出版行业刊物、文献和有关资料,开展行业信息交流、信息发布;
2、开展岗位资格、政策法规,人才技术等职业培训和咨询服务等活动;
3、为发挥企业的品牌效应,树立良好形象,经批准开展本行业评选等公益活动;
4、根据市场和行业需要,举办展览会、交易会,开展国际交往等服务,为企业开拓市场创造条件。
五、开展国内外房地产行业组织的联络、沟通、交流发挥 行业协调职能
开展与国内各省市、自治区、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房地产行业组织的联络和友好往来,开展多方面合作,加强与本市、其他行业协会和区、县房地产行业组织的联络、沟通,做好行业内外的协调工作,促进行业发展。
协会组织机构:
本会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设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第五届理事会由122个单位和个人组成;第五届常务理事会由53个单位和个人组成;本会设监事会。
协会内设机构:
北京房协目前有六个专业委员会:房地产开发、房屋拆迁、住宅电梯、房地产测绘、房地产会计和学术委员会。房协内部机构设一处四部:秘书处、业务部、调研部、培训部和《首都房地产》杂志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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