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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运输

公路运输的定义

公路运输(highway transportation)是在公路上运送旅客和货物的运输方式。是交通运输系统的组成部分之一。主要承担短途客货运输。现代所用运输工具主要是汽车。因此,公路运输一般即指汽车运输。在地势崎岖、人烟稀少、铁路和水运不发达的边远和经济落后地区,公路为主要运输方式,起着运输干线作用。

公路运输的发展

公路运输是主要使用汽车,也使用其他车辆(如人、畜力车)在公路上进行货物运输的一种方式。公路运输主要承担近距离、小批量的货运和水运;铁路运输难以到达地区的长途、大批量货运及铁路、水运优势难以发挥的短途运输。由于公路运输有很强灵活性,近年来,在有铁路、水运的地区,较长途的大批量运输也开始使用公路运输。

 

公路运输得以大幅度增长,是由于:(1)汽车普及,高速公路开通,汽车可以直接开展门对门服务,送货到家非常方便。(2)具有价格竞争优势。(3)汽车性能提高。(4)大型货车增多。

 

公路运输虽然发展较快,但受劳力不足、劳动时间缩短、公路交通效率下降、环境污染、紧急救灾运输等因素的制约。今后为发展汽车货运,应提高运输效率,加强复合一贯运输(公路、铁路集装箱联运),提高协同配送、计划配送等配送效率,采用托盘一贯化等单元货载系统。同时还应注意提高社会效益,采用低公害车,保护环境;防止超载,以保安全;采取措施缩短劳动时间等。

公路运输的特点

公路运输是以汽车为运输工具,机动灵活,使用方便,能深入到厂矿、铁路车站、码头、农村、山区等各点,加之公路网纵横交错、布局稠密,因而公路运输既是联系点与点之间的主要运输方式,也是面上的运输方式;公路运输事业投资较少,回收快,设备容易更新;一般公路的技术要求较低,受到破坏后较易恢复。因此,公路运输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战时的军事运输,都起着重要的作用。但公路运输也有其局限性,主要是所用汽车与铁路车辆、船舶等相比,装载量小,单位运输量的能源消耗大,运输成本高,容易发生交通事故,排放污染物和产生噪声污染等,造成汽车公害。这些都有赖于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组织管理工作的改善而不断予以解决。

 

其特点为:沟通城镇、乡村,可深入到城乡的各个角落;建设周期短,投资省,见效快,对自然条件的适应性较强;运输工具机动灵活,既可直达指定地点,减少货物的换装转运等中转环节和客货的中途停留时间,实现“门到门”运输,又便于同其它运输方式(铁路运输、水运、航空运输)衔接,进行综合运输,保证整个交通运输系统的正常运转。其主要缺点是运输成本高,运载量小。在许多经济发达国家,随着高速公路的大量出现,集装箱直达运输的推广及汽车大型化的发展,公路运输在载重量、运输成本等方面的缺点正逐步得到改善。一些国家的公路运输已逐步取代铁路的地位,成为长途客运、乃至货运的重要运输方式。

公路运输主要优缺点

公路运输主要优点是灵活性强,公路建设期短,投资较低,易于因地制宜,对收到站设施要求不高。可以采取“门到门”运输形式,即从发货者门口直到收货者门口,而不需转运或反复装卸搬运。公路运输也可作为其他运输方式的衔接手段。具体地说,公路运输一般具有以下优点:

 

1、可以直接把货物从发货处送到收货处,实行门对门一条龙服务。

 

2、适于近距离运输,而且近距离运输费用较低。

 

3、容易装车。

 

4、适应性强,可作为其他运输方式的衔接手段。易于衔接铁路、水路运输以及航空运输,有利于疏通商品,是综合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物资集散的有效工具。

 

公路运输的不足之处是

 

1、不适宜大批量运输。公路运输的经济半径,一般在200公里以内。

 

2、长距离运输运费相对昂贵。

 

3、易污染环境,发生事故

 

4、消耗能量多。

 

公路运输实务

公路运输作业涉及许多方面,下面择其四个方面进行阐述。

 

1、汽车货物运输中托运人填写货物运单的方法

 

1)一张运单托运的货物必须是属同一托运人,对拼装分卸的货物应将每一拼装或分卸情况在运单记事栏内注明。

 

2)易腐、易碎、易溢漏的液体和危险货物同普通货物以及性质相抵触、运输条件不同的货物,不得用同一张运单托运。

 

3)一张托运单托运的件货,凡不具备同品名、同规格、同包装的,以及搬家货物,应提交物品清单。

 

4)托运集装箱,应注明箱号和铅封印文号码;接运港、站的集装箱还要注明船名、航次或车站货、箱位,并提交装箱清单;集装箱运输贵重、易碎、怕湿等货物,每张运单至少1箱。

 

5)轻泡货物及按体积折算重量的货物,要准确填写货物的数量、体积、折算标准、折算重量及其有关数据。

 

6)托运人要求自理装卸车的,经承运人确认后,在运单内注明。

 

7)托运人委托承运人代递有关证明文件、化验报告或单据等,须在托运人记事<br>栏内注明名称和份数。

 

8)托运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在运单托运人记事栏内注明商定的运输条件和特约事项。

 

9)托运人必须准确填写运单的各项内容,字迹要清楚,对所填写的内容及所提供的有关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并须签字盖章:托运人或承运人改动运单时,亦须签字盖章证明。

 

2、汽车货物运输变更、取消应办理的手续

 

根据《汽车货物运输规则》和《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的规定,运输变更、取消的办理,应遵循下述规则:

 

1)承运人在货物起运前可要求变更运输货物的名称、数量、起讫地点、运输时间、收发货人,货物起运后仅在可能条件下要求变更到达地位或收货人;承运人可要求变更运输日期、车辆种类和行车路线。

 

2)货物起运前,可办理取消托运;货物起运后,则不办理取消托运。

 

3)承、托双方的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取消运输,如确有特殊原因需变更、取消运输,须经双方同意变更。取消运输的要求应以书面形式(包括公函、电报、变更计划表等)提出或答复;托运人电话申请变更,需详细说明运单编号和变更事项,双方复述无误,做好电话记录,事后补变更手续。

 

4)运输变更、取消涉及国家指令性计划的,在达成变更、取消的协议前,应报下达计划的主管部门核准。

 

5)因变更、取消运输而发生的费用,分别由变更方、取消方负担;如变更运输的要求是在合同规定期限外提出,还须负担双方已造成的实际损失。

 

3、汽车货物运输中货物交接的手续

 

1)承托双方对包装货物要件交件收:对散装货物原则上要磅交磅收;对“门到门”重箱、集装箱及其他施封的货物要凭铅封交接。

 

2)托运人应凭约定的装卸手续发货;装货时,双方当事人应在场核对货物品名、规格、数量与运单相符,并查看包装是否符合规定标准或要求,承运人确认无误后,应在托运人发货单上签字;发现不符合规定或危及安全运输的不得起运;由于包装轻度破损,短时间修复换调有困难,托运人坚持装车起运的,经双方同意,并做好记录和签名盖章后,方可装运,其后果由托运人负责。

 

3)货物运达指定地点后,收货人和承运人应在场交接,收货人查验无误后应在承运人所持的运费结算凭证上签字;如发现货损货差,双方交接人员做好记录并签认,经双方共同查明情况、分清责任的,由收货人在运费凭证上批注清楚;收货人不得因货损、货差拒绝收货。

 

4)货物交接时,承托双方对货物重量和内容如有疑义,均可提出查验和复磅,如有不符,按有关规定处理;查验、复磅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5)承运人对发生领货通知次日起超过30天无人领取的货物,按以下规定处理:①建立台账,及时登记,妥善保管,在保管期间不得动用,并认真查找物主。②经多方查询,超过一个月仍无人领取的货物,按国家经贸委《关于港口、车站无法交付货物的处理办法》办理;但鲜活和不易保管的货物,经企业主管部门批准可不受时间限制。

 

4、因汽车货物运输事故要求赔偿的手续

 

根据《汽车货物运输规则》和《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的规定,货运事故的赔偿应按下述规则办理:

 

1)受损方要求赔偿时,应提出赔偿要求书,并附货物运单、货物事故记录和有关证明文件,保价运输物品还该附声明价格的物品清单,要求退还运费的还应附运杂收据。

 

2)货物损失赔偿费包括货物价格、运费和其他杂费,全部灭失(含报废,下同)全部赔偿;部分灭失部分赔偿;能够修复的按修理费加送修费赔偿;不能修复但尚能使用的按损失程度所减低的价值赔偿。由于承运人责任造成货物灭失,以实物赔偿的,运费照收;按价赔偿的,退还已收运费。属托运人责任的,运费不退;尚能使用的,不论何方责任,运费照收。

 

3)承运人委托第三者组织装卸,因装卸原因造成货物损失,由装卸人负责赔偿;但承运人应先向托运人赔偿,再向装卸人追索。

 

4)承托双方彼此间要求赔偿的时效,从签注货运事故记录次日起不超过180天,逾期无效;责任方应在收到要求赔偿书的次日起60天内处理完毕,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可适当延长。

 

5)赔偿金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赔付,不得用扣留货物或拒付运费来充抵。

 

6)丢失货物赔偿后货物又被查回,应送还原主,收回赔偿金或实物;原主已不愿接受失物或无法找到原主的,由承运人自行处理。

 

7)承托双方对货物逾期到达、车辆延滞、装货落空都有责任时,按各自责任所造成的损失相互抵除后,赔付差额。

公路运输的组织与经营

公路运输的组织和经营方式主要有以下4种:

 

①将车辆出租给用户定次、定程或定期使用。

 

②根据运输合同或协议派车完成运输任务。一般用于货物运输。

 

③组织定线、定站、定时的客货运班车。客运班车是公路汽车旅客运输的主要形式。货运班车是汽车零担货物运输的主要形式,因此一般为零担货运班车。

 

④按用户托运货物的要求,调派、组织车辆合理运行。

 

为了提高公路运输效率和降低运输成本,公路运输的组织形式和方法不断有新的发展。已广泛开展汽车集装箱运输(见集装箱运输)、拖挂运输、集中运输等。

 

拖挂运输是以汽车列车取代普通载货汽车运输货物,它可以增大车辆的载重量。汽车列车是由牵引车或汽车与挂车组成,两者间能摘能挂,既可按需要灵活调配车辆,又可实行甩挂运输。甩挂运输是在一点装货和一点卸货、或一点装货和多点卸货、或多点装货和一点卸货的固定线路上,配备数量多于汽车或牵引车的挂车,以便到达装卸货点时,甩下挂车装卸货,而汽车或牵引车可挂走已装卸货的挂车,进行穿梭式的往复运输。集中运输是由一个汽车运输单位把货物从一个发货点(车站、码头、仓库等)运往许多收货点,或从许多货物点运往一个收货点,这样收、发货单位不必派人取送货物,节省了人力;还可以合理调度车辆,减少车辆空驶,提高运输效率;并为使用汽车列车、专用运输汽车和装卸机械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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