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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附加费

  燃油附加费(Fuel oil surcharge / fuel adjustment factor)是指航运公司和班轮公收取的反映燃料价格变化的附加费。该费用以每运输吨多少金额或者以运费的百分比来表示。缩写为f.o.s.或f.a.f.。也称作Bunker surcharge或Bunker adjustment factor。从2000年至2009年,中国国际和国内航线征收燃油附加费就起起落落。航空公司一边是机票打折满天飞,一边是征收燃油附加费,燃油附加费所带来的收益已经被航空票价的低价竞争抵消。

  燃油附加费 - 价格起伏

  2000年中国开始对国际和国内航线征收燃油附加费,费用约占机票全价的10%-25%。

  2004年民航总局规定航空公司可将机票基准价上浮25%,并同时取消燃油附加费。

  2005年8月1日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恢复征收:800公里以下航段收取20元/人,800公里(含)以上航段征收40元/人。

  2006年4月1日燃油附加费首次上调:800公里以下涨至30元/人,800公里(含)以上涨至60元/人。

  2006年9月1日燃油附加费再次提高:800公里以下提高到60元/人,800公里(含)以上提高到100元/人。

  2007年1月21日燃油附加费首度降低:800公里以下航段降到50元/人,800公里(含)以上航段降到80元/人。

  2007年11月5日800公里以下航段再次上调为60元/人,800公里(含)以上航段上调为100元/人。

  2008年7月1日800公里以下航线提高到80元;800公里(含)以上航线提高到150元。航空燃油附加费标准达到历史最高水平。

  2008年12月25日800公里(含)以上航线由每位旅客150元降低到40元,800公里以下航线由80元降低到20元。

  2009年1月15日暂停收取中国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以出票时间为准)。

  燃油附加费 - 恢复收取

  为适当缓解油价大幅上涨给航空公司带来的成本增支压力,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决定,自2005年8月1日起恢复对中国国内航线旅客运输收取燃油附加。

  自2005年8月1日起,国家允许国内航空公司在国内航线(不含内地与香港、澳门航线)收取燃油附加费,以航段为单位定额计收。燃油附加收取标准核定为:800公里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20元;800公里以上(含800公里)航段,每位旅客收取40元。燃油附加在旅客购票时与票价一并收取,项目代号“YQ”及标准在客票上单独标示。燃油附加执行期限暂定为2005年8月1日至12月31日,以航班时刻为准。已提前购票的旅客不再补收。2005年来,国际市场油价持续大幅上涨,拉动中国国内航空煤油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上涨,造成航空公司运输成本明显增加。为适当缓解航空公司成本增支压力、促进航空运输业健康发展,在航空公司加强经营管理、有关部门出台扶持措施消化部分成本增支因素的基础上,恢复对国内航线旅客运输收取燃油附加。

  发展改革委和民航总局为此下发的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和民航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航空运输价格和市场的监管,依法及时查处航空公司违反现行票价政策、擅自提高燃油附加标准等价格违法行为。

  燃油附加费 - 大幅降低

  根据中国国内航空煤油价格变动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民用航空局发出通知,决定相应降低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标准。其中,800公里(含)以上航线由每位旅客150元降低到40元,800公里以下航线由80元降低到20元。自2008年12月25日起执行,以出票时间为准。

  按成人普通票价10%计价的婴儿继续免收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享受按成人普通票价50%计价优惠待遇的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及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继续实行减半收取,即800公里(含)以上航线收取20元,800公里以下航线每位旅客收取10元。

  评价:可能拉动航空市场回暖

  成都某大型航空公司表示,航油下降了,航空公司的运营成本也会相应下降。燃油附加费下降或者上调,都是很正常的。现在航空市场竞争激烈,也已经完全市场化,机票折扣最终还是由市场情况来决定,不会受税费左右。张伟则认为,燃油附加费下调,必将吸引更多市民出行,使得暂时低迷的航空市场逐渐回暖,对于航空公司、市民和机票代理都是极大的利好。

  燃油附加费 - 暂停收取

  2009年1月14日晚,中国国家发改委和民航局联合发布通知,因油价再度下调,从1月15日起,决定暂停收取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以出票时间为准)。分析师预计,暂停收费后,国内航空公司2009年将因此少赚66亿元。今后是否恢复收取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将视国内航空煤油价格变动情况另行研究确定。有航空公司内部人士分析,可能与即将推出的机票价格管理措施有关。国家民航局将于对中国国内699条航线机票价格进行干预,为其制定成本价,航空公司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机票。

  评价:燃油附加费的取消,必然会在一定程度上推高票价。

  2008年底燃油附加费下调后,一夜之间各航空公司纷纷上调了机票价格。但因为春运期间正处在出行高峰期,多数航线机票只有全价,所以有利于百姓节约出行成本。根据国家民航局对旅客运输量的预计,2009年将有2.2亿人乘机出行,有分析师估算,按照平均每人30元的燃油附加费计算,停征会使中国国内航空公司减收66亿元。2008年中国国内航空公司将出现有史以来的巨亏,亏损金额很有可能超过250亿元。而2009年中国航空运输业依然面临客座率下降和票价下滑的困境。

  中国官方自2008年12月25日起,曾经降低过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标准。随着航油成本的降低,2009新年伊始民航局再次宣布将停收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

  燃油附加费 - 评论

  中国国内的燃油附加费不仅不能拯救航空业的颓势,反而无形中为旅游业带来些许压力。

  虽然航空公司有望借附加费政策出台缓解一下“成本压力”,但在国际油价受飓风抬高等背景影响下,却使航空业最直接的下游行业———旅游业压力骤增。

  专家表示,相对普通旅客来说,尽管旅行社一般能从航空公司手中拿到一定额度的机票折扣,附加费分摊到折扣后并不占太大的比重。附加费毫无疑问会成为航空公司与其谈判的条件之一,拿到的机票折扣也肯定要大打“折扣”。

  因此,燃油附加费虽然可为航空公司暂解燃眉之急,却难成为整个航空业的救命稻草。联合证券分析师马晓立告就航空公司而言,控制成本、增强对运力投入的科学管理和判断、提高上座率才是在高油价时代的避险之道;而从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入手的整体市场化改革才能为高油价笼罩下的航空业、汽车业等谋求到整体出路。

  燃油附加费 - 价格上涨

  2010年10月25日国家发改委于发出通知,决定适当提高国内航空煤油出厂价格,自2010年10月26日零时起执行。其中,民航普遍使用的3号喷气燃料航空煤油出厂价每吨由5470元提高至5690元,每吨调高220元。

  发改委上调航空煤油出厂价格的消息一出,国内民航燃油附加费也随之上涨。携程旅行网透露,26日分别接到国航、山航通知,从2010年10月27日(以出票日期为准)起调整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其中800公里以上每位旅客每段航程由40元上调到70元,800公里以下(含)每位旅客每段航程由20元上调到40元。

  其他航空公司纷纷跟进。2010年10月27日早上,上调燃油附加费的还有东方航空、深圳航空、海南航空、昆明航空、祥鹏航空、首都航空、西部航空、四川航空、厦门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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